民眾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如未索取發票明細,但事後仍想了解消費內容時,可由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首頁/常用功能/電子發票全民稽核/一般性發票查詢」,輸入:「發票號碼、發票日期、4位隨機碼及圖形驗證碼」取得發票明細。(4位隨機碼雖非必要欄位,但未提供時只能查詢發票狀況,無法查詢明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