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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內容

  • Date:2020-09-07
  • 載有記載買受人統編之電子發票證明聯,可否領獎?
  • 依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第11條第9款規定:「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」,無法領獎。如中獎發票載有買受人統編非前述規定者(例如私立醫院、診所、律師、會計師、記帳士…等執業人員事務),則依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第5條第1項前段規定:中獎統一發票,已載明買受人者,以買受人為中獎人。